中国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哈萨克斯坦在深化绿色金融合作方面正在出现重大进展。
《国际金融报》记者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独家获悉,哈萨克斯坦*府计划批准“绿色项目分类”,以配合欧亚地区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的发展。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还在积极探索与中方的深入合作。该中心正基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平台建立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其目标是成为哈萨克斯坦的人民币区域结算中心。此外,中心正在探索企业在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与中方证券交易所双重上市的前景。
“绿色项目分类”箭在弦上
自7月初以来,哈萨克斯坦在“绿色”领域正调整新的监管方向。获得哈萨克斯坦*府批准后,绿色项目“分类”将是一种经济活动种类、项目和资产分类的统一体系,旨在提高现有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增加能源节约并尽量减少气候变化。
“绿色”项目将能够使用专门工具,即“绿色”债券和“绿色”伊斯兰债券,与使用传统交易工具相比,以更优惠的条件吸引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交易所中的外部资本。
借助于“绿色项目分类”,企业能够将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交易所中的外部资本引入符合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原则的项目中。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是哈萨克斯坦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它的成立旨在吸引多元化的外资和发展本国资本市场,被授予了特殊的法律地位和特殊优惠,因此也为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了便利条件。
为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各项工作,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专门成立了单独的机构,即绿色金融中心。这是哈萨克斯坦和整个欧亚地区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发展主题的平台。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主席凯拉特克里姆别托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绿色金融中心正在运行一项旨在支持在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交易所发行绿色债券的计划,拟协助任何准备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司制定必要文件,这将减少企业准备上市成本的30%-50%(用于法律、财务咨询、承包等),还有助于获得对绿色债券必备的外部评定,即确认发行绿色债券的项目符合“绿色”项目的标准。
“如果没有这种外部评定,就根本不可能发行绿色债券。这些措施对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项目尤为重要。”凯拉特克里姆别托夫表示。
目前,“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在中亚的办公机构就位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年4月25日,《“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在北京签署,绿色投资原则力求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提升项目投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水平,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
在凯拉特克里姆别托夫看来,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将有助于哈方与“一带一路”倡议更加紧密地合作,协调哈萨克斯坦和欧亚地区其他国家对绿色“一带一路”项目的投资。“这对中国投资者尤其重要,因为中国*府特别